李离者,晋文公之理①也。过听杀人②,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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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离者,晋文公之理①也。过听杀人②,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

李离者,晋文公之理①也。过听杀人②,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③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④,失死则死⑤。公以臣能听微决疑⑥,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注释:①理:法官。②过听杀人:听察案情有过失而错杀人命。③傅:附着,此指把罪责推到别人身上。④失刑则刑:错定刑罚就自己受刑。 ⑤ 失死则死:错判死罪就自己以死偿命。⑥听微决疑:听察细微的隐情事理,决断疑难的案件。

解释下列句中加点词语在文中的意思。(1分)

①非子之罪也(    )               ②辞不受令(    )

李离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发觉后想处自己以死刑。对此,赏识他的晋文公替他开脱说:“官职贵贱不一,刑罚也轻重有别。这是你手下官吏有过失,不是你的罪责。”他是怎样回应君主的?用简洁的语言概括。(2分)

尽管晋文公并不想追究李离的责任,李离最后还是选择了用剑自杀以生命来谢罪。由此可见,李离是个怎样的人?这个故事有什么现实意义?(2分)

【回答】

14.①你②推辞(共1 分,每小题0.5 分)

15.李离说:“臣担当的官职是长官,不曾把高位让给下属;我领取的官俸很多,也不曾

把好处分给他们。如今我听察案情有误而枉杀人命,却要把罪责推诿( )于下

级,这种道理我没有听过。”(共2 分)

16.李离是个坚决维护法律,敢于承担责任的人。“李离伏剑”的故事是*法制史上

的鲜活教材,他用生命捍卫法律的尊严。今天的领导者应该学习李离,严明责任,

明定赏罚。(共2 分)

知识点:人物传记类

题型:文言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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