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787年宪法第六条规定:“本宪宪法及依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以及根据合众国权力所缔结或将缔结的一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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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787年宪法第六条规定:“本宪宪法及依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以及根据合众国权力所缔结或将缔结的一切条约,均为全国的最高法律;每个州的法官都应受其约束,任何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与之抵触时,均不得有违这一规定。前述之参议员和众议员、各州议会议员以及合众国*和各州一切行政、司法官员均应宣誓或誓愿拥护本宪法。”该条款体现了
①宪法至上 ②*在民 ③*集权 ④三权分立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 D.①②③④
【回答】
C
知识点:欧美代议制的确立与发展 美国共和制的确立
题型: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