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飞雪(14岁)在一家商厦购买了一串价格为3000元的标明为“天然黄水晶”材质的项链。商厦邀请白飞雪担任该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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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飞雪(14岁)在一家商厦购买了一串价格为3000元的标明为“天然黄水晶”材质的项链。商厦邀请白飞雪担任该水晶...

飞雪(14岁)在一家商厦购买了一串价格为3000元的标明为“天然黄水晶”材质的项链。商厦邀请白飞雪担任该水晶项链的品牌形象大使拍摄广告宣传画,报酬为10万元。白飞雪欣然同意。回家后,白飞雪父母找到一家珠宝鉴定中心鉴定该项链,鉴定书写明该项链的材质是玻璃。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项链买卖合同成立的理由。要使合同有效,白飞雪父母该如何做?

(2)白飞雪父母可以基于形象大使合同要求商厦支付报酬吗?说明理由。

【回答】

(1)因意思表示一致(或经要约和承诺),合同成立。追认。

(2)不可以。为假货担任宣传形象大使的合同,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

【解析】

【分析】

本题以合同为话题设置试题情境,以白飞雪(14岁)与商厦的项链买卖纠纷、品牌宣传纠纷为材料,从《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角度设置问题,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案例分析能力,考查考生阅读材料分析材料、描述阐释事物、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详解】第(1)问,本题要求考生说明项链买卖合同成立的理由,要使合同有效,白飞雪父母该如何做?试题分为两步,第一步,考生根据合同的相关知识说明项链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商厦和白飞雪已经就项链买卖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该合同成立;第二步,说明项链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体资格上看,白飞雪为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订立的合同不是纯获利的、标的金额较大,需经法定代理人(白飞雪的父母)追认后,合同方可有效。

第(2)问,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白飞雪父母可以基于形象大使合同要求商厦支付报酬吗?说明理由。试题分为两步,第一步,考生作出判断白飞雪父母是否可以基于形象大使合同要求商厦支付报酬:不可以;第二步,说明判断的理由,考生根据合同的效力分析作答:本案中,白飞雪为商厦所宣传的项链属于假货,它的销售会损害消费者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为假货担任宣传形象大使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点睛】第(1)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2)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

知识点:信守合同与违约

题型:综合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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