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下列语言表达得体的一项是A.“孩子,别哭,再哭,我就给你扎出血来了!”(护士哄孩子)B.“我在餐厅遗失了《...

来源:语文精选馆 2.39W

问题详情:

8.下列语言表达得体的一项是A.“孩子,别哭,再哭,我就给你扎出血来了!”(护士哄孩子)B.“我在餐厅遗失了《...

8.下列语言表达得体的一项是

A. “孩子,别哭,再哭,我就给你扎出血来了!”(护士哄孩子)

B. “我在餐厅遗失了《论语》,如有拾到者,请速还我。”(失物招领)

C. “日前欣闻敝校百年校庆,却因事不能躬临,为歉!”(校友请假)

D. “既然你这么真诚客气,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接受朋友礼物)

【回答】

D

【解析】试题分析:本题是对考生交际用语的考查,主要考查说话得体的能力。所谓得体,就是说话符合特定的场合,符合人物的身份。“敝”是谦辞,用于与自己有关的事物,而不能用于他人或相关事物。A项,作为护士哄孩子的话语,明显不得体,话语中明显带有恐吓意味。B项,“请速还我” 带有命令口气,用于此处不得体;C项,当为说话人面对其校友而言。校友之间称自己的学校,怎能说是“敝校”呢?应将“敝校”改为“母校”,但不能改为“贵校”。如果向非校友介绍自己的学校,可用“敝校”,以示谦虚。看来对于一些常见的表谦辞与敬辞的词语还是掌握一些的。

知识点:语言的简明连贯得体

题型:选择题

相关文章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