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五省六校期末联考)1935年5月27日,美国最高法院宣判新政支柱之一的《全国工业复兴法》违宪,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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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五省六校期末联考)1935年5月27日,美国最高法院宣判新政支柱之一的《全国工业复兴法》违宪,因为...

(2019·五省六校期末联考)1935年5月27日,美国最高法院宣判新政支柱之一的《全国工业复兴法》违宪,因为该法对总统制定行业准则的权力定义不当,导致这一权力“几乎不受任何限制”,故而属于国会的非法授权;另外,根据联邦宪法的贸易条款,联邦*也无权管理州内贸易。最高法院的这一宣判体现出,美国(  )

A.最高法院反对实施新政

B.分权制衡原则充分落实

C.司法权对行*的制约

D.**传统得到维护

【回答】

D

解析 材料只说明了最高法院宣布《全国工业复兴法》违宪,并不等同于最高法院反对实施新政,排除A项;材料体现了司法权对立法权的制约,未体现相互制衡,故B项错误;材料说明了《全国工业复兴法》因对总统权力定义不当而被宣布违宪,体现了司法权对立法权的制约,排除C项;材料体现了权力的制约,维护了*制度,故D项正确。

知识点:欧美代议制的确立与发展 美国共和制的确立

题型: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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