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哲学的总结者:王夫之》经典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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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语录

“知其物乃知其名,知其名乃知其义,不与物交,则心具此理,而名不能言,事不能成。”

《*古代哲学的总结者:王夫之》经典语录

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有机融合的产物;同时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是社会的历史沉积。

“《易》言往来,不言生灭……此以知人物之生,一原于二气至足之化;其死也,反而氤氲之和,以待时而复……生非创有,而死非消灭,*阳自然之理也。”

在《张子正蒙注·太和》中,王夫之指出:“理在气中,气无非理;气在空中,空无非气,通一而无二者也。”

在《思问录》中,王夫之说道:“气者,理之依也。”理依赖于气而存在,这就明确指出,在理气关系中气是第一*的,而理是第二*的,理依附、从属于气。

名与实、文与质这两对范畴,对应了现代术语中的形式与内容,《大儒列传 王夫之》一书中用一句话总结了王夫之的名实观与文质观“因名以劝实,因文以全质”,可见王夫之哲学中实对名、质对文的决定作用,从另一角度肯定了物质第一*。

在《读四书大全说》中,王夫之说道:“质准其文,文生于质”,“质如皮,文如毛”,“质可生文而文不能生质”,文是在质的基础上产生的,这就回答了文与质中质才是第一*的,驳斥了文质混同、文决定质的观点。

王夫之还认为气为理所制约,在《读四书大全说》中,他说道:“天理只在气上见,其一*一阳,多少分和,主持调剂者,即理也。”气的运动变化都为理所制约,这就是理的主持调剂作用,它使得天地万物有规律地存在。

王夫之指出“名从实起”(《周易外传》),“名之所加,亦必有实矣”(《薑斋文集》),认为有了名才能有实,名是根据实产生的,如果没有实的存在,就不可能有什么名。

王夫之指出“名从实起”(《周易外传》),“名之所加,亦必有实矣”(《姜斋文集》),认为有了名才能有实,名是根据实产生的,如果没有实的存在,就不可能有什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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